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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废弃物处理须知


 

实验室是我们日常学习和工作的重要场所,更是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。为践行安全环保理念,携手共建良好的实验环境,各实验人员须规范处理实验室废弃物。

一、实验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固体废弃物和液体废弃物。固体废弃物包括实验室危险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类废弃物两大类。实验室固体危险废弃物包括化学废弃物、生物(医疗)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三类,生活垃圾类废弃物包括可回收垃圾(如: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纸箱等物品)、干垃圾(如: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纸巾、玻璃、金属等物品)和有害垃圾(如:废旧灯管、废旧温度计以及成品电池等物品)。

二、遵守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要求。不将固体化学废弃物、生物废弃物、放射性废弃物等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类废弃物混放。

三、生活垃圾类废弃物与固体危险废弃物分区集中暂存,规范使用垃圾袋。其中生物废弃物和放射性废弃物须使用专用垃圾袋,化学废弃物使用黑色垃圾袋,其他生活类废弃物使用其他颜色的透明垃圾袋以示区别。

四、包含强酸、强碱、重金属离子、有机溶剂等实验室液体废弃物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,须按老师指定的方法处理废液,然后倒入指定的废液缸/桶内,集中统一处理。

五、注意可经皮肤吸收致毒的废液。在处理腐蚀性废液以及可以产生剧毒的废液时需特别注意,穿上实验室专用的工作服,戴上专用口罩、手套,不可接触皮肤。
六、
 注意毒性气体的产生。废液处理时,如操作不当会有毒性气体产生,处理这样的废液时,必须戴上防毒面具,在通风橱内进行。
七、注意爆炸物的产生。废液处理时,应按照教师指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,不可任意混合其它废液,否则容易产生爆炸的危险。

 

复旦大学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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